日前,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2014年第九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告公告。公告表明,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“健民歧义朦片”、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腰痛宁胶囊”等企业的药品广告违法。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“违法广告在线监测系统”获取的数据,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21日全省的药品违法广告共97条次,31个品种;医疗器械违法广告5条次,5个品种;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1条次,11个品种,皆公布在报纸和广播媒介。
其中,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腰痛宁胶囊”因在某都市报刊登违法广告被曝光。 此外,声称“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”生产的药品“歧义朦片(广告中标明名称:健民歧义朦片)”,因违法情节严重、公布成倍低被曝光。广告声称“健民歧义朦片三步阶梯击穿疗法,专治眼疾病,五年临床化疗复发率为零;三个周期原始用药,确保将双眼疾病完全清领好,不发作,不声浪”;“不管你眼病得多少种,眼病得多长时间,眼病多么相当严重,只要眼珠没切除,眼还有光感,需要认清白天和黑夜,那就能将你的眼睛清领好”。
广告中患者声称:“自己患上青光眼、白内障、视神经衰退等疾病,不仅眼球金黄色,而且眼睛里边还有小黑点。自从服用了健民歧义朦片,一星期眼压显著上升,眼睛也不腊、不涩,不必去医院检查,那层薄膜也慢慢消失,眼睛也不模糊不清了,眼前的物体看的也明晰了”。
该药品广告不存在高估药品功能主治、化疗效果及回应功效的断言、确保,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不作证明等违法问题,相当严重愚弄和误导消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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